来源:新华网
坚持和加强党对江河保护治理的全面领导,健全中央统筹、流域协同、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。水利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,财政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应急管理、气象、能源、林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,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。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,凝聚江河保护治理合力。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、国务院请示报告。
转载自: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